民国17年(1928年),国民党全国经济会议决定废两改元。《国币条例草案》十四条,其中第三条规定“在金本位未实施前,暂以纯银库平六钱四分零八毫为国币之本位,定名曰圆”。第四条:“国币之种类:①本位币,银币一元。②辅币、银辅币三种:五十分、二十分、十分;铜辅币两种:一分、半分。”第六条:“国币之重量成色 :①本位币,总重七钱二分,银八九铜十一;五十分银辅币,总重之钱六分,银七铜三;二十分银铺币,总重一钱四分四厘,银七铜三;十分银辅币,总重七分二厘,银七铜三。”并拟在上海建立中央造币厂,制造新式国币银元。上海中央造币厂于民国17年(1928年)筹建,19年(1930年)落成。在中央造币厂建成之前国民党委托外国造币厂设计代刻孙中山新币币模,其中有孙中山地球银币、孙中山像嘉禾银币、孙中山正面像帆船银币、孙中山侧面像帆船银币。
民国18年(1929年)国民党政府委托奥地利、美国、意大利、英国、日本等五国造币厂代刻币模。其中奥地利所制的有一元、半元、二角和一角4种面值,其余仅一元面值,由杭州造币厂制造。正面钤孙中山侧面头像,上端钤“中华民国十八年”;背面钤三桅帆船及面值,系试制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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